台灣養蜂協會
國產蜂品證明標章核發管理要點
一、為提升國產蜂產品品質,促進養蜂產業發展,
並維護生產與消費者之共同權益,依據台灣養
蜂協會國產蜂產品驗證標章管理辦法第二條第
二項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台灣養蜂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經設計國產蜂
產品標章(以下簡稱本標章)一種,獲經濟部
智慧財產局94年6月1日准予登記註冊第
01157388號商標(證明標章)。
三、在國內實際從事蜜蜂養殖(以下簡稱養蜂業
者)具有本會會員資格或農會所屬養蜂產銷班
班員,其所有蜂群在國內蜜粉源植物地區所採
集之蜂產品,均得申請授權使用本標章。
具有本會贊助會員資格之通路商、貿易商(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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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 年 10 月 2 日核定
104 年 2 月 25 日修訂
106 年 10 月 25 日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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